根据教育厅通知,2019年度有与企业共同发表科技论文,与企业共同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的老师,请如实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与企业合作成果统计表”(附件1),具体支撑证明材料与附件1数量名称一致(文件命名:序号+论文/专利名称+作者姓名);并于2月27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教科。
针灸骨伤学院
2020年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推迟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