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治疗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贵阳中医学院康复治疗协会。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是在院团委、社联的督促监督之下由热爱康复医学的同学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在学院领导下,进一步团结培养广大康复专业学生和业余爱好者,繁荣发展学院康复团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锻炼自我素质和技能水平,展示学院的风采,更好的为学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四条:凡是承认本社团的章程,并有志于进行康复学习和创作,热爱康复,有吃苦耐劳团结合作的精神,并支持康复医学发展,能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个人,由本人自愿申请,经组织的审核,批准,方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团杜绝所有挂空名,兼多职现象,一经发现立刻清退!
第六条:会员享有的权利(1)本社团人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本社团会员有权参与社团集会培训的活动;(3)本社团员有监督批评本协会的工作的权利;(4)本社团员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社团人员履行的义务(1)本社团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和社团的章程和制度;(2)执行会议决定,服从工作的安排;(3)参加会议与活动;(4)发扬团队协作的精神,做文明会员;(5)维护学校和社团的公共财物,为学校学院争光的义务;
第八条:社团人员应该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如无特殊原因或请假者,四次未参加协会活动者,作为自动退出处理,社团人员有违法或严重违反社团章程,经会议决定给予出名决定。
第九条:纪律是社团对成员的行为规范及对会内决议的规则,是维护社团团结发展的保障,本社团人员必须自觉遵守。
第十条:社团人员应该维护社团的集体利益,不得以社团名义搞违法乱纪的非法活动。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损公肥私,长期不参加集体活动者,社团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和劝其退会的处分。凡自愿退会者,声明后办理手续即可退出本社;凡严重违反笨社团纪律者,经社团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凡触犯学校处罚条例者,视为自动退出,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本社团依据学院的相关规定的精神,依据社团章程,进行有规律有组织的开展活动,活动费用经全体社团大会的2/3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杜绝中饱私囊现象,一经发现立刻清退,并接受相关处罚。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会费收入,学院的经费资助;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收入及本社团所获得的赞助等。
第十四条:经费管理:社团财务由各部门财务组及顾问委员管理,定期在社员大会上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原则: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财产。
第十六条:章程修改程序:由社团人员提出并交给会长列出草案,然后交由社员大会决定。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