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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骨伤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2020-04-14 13: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针灸骨伤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性质

贵州中医药大学针灸骨伤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针灸骨伤学院党委直接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帮助下,与校团委在各项工作中保持一致,面向全院学生的自治组织,以为同学服务、让老师放心、对自己负责、树学院楷模为工作理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广泛开展各项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

第二条  本组织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三条  本组织的基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成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为学生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系同学成为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我院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

()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组织开展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素质培养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院系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加强我院党政领导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本组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我系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发展与兄弟院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

()本组织成员有义务营造热爱集体、关心集体、依靠集体的氛围;并将轻松愉快、团结互爱、积极向上的管理工程系精神在全系发扬。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讨论和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我院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在本组织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组织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任命时全院通告;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满一年(中途不得无故退出,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可颁发荣誉证书,荣誉证书于成员换届时发放,特殊情况经指导老师同意可提前发放。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组织章程;

()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组织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支持本院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组织的各种活动,服从本组织安排,执行本组织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组织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本组织的荣誉;

()各级干部除履行自身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工作职责

第六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结构

学生会由团总支和学生会组成,团总支由团总支书记1名(老师),副书记1名(学生),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由主席团:团总支书记1名(老师)、副书记1名(学生)、主席1名,副主席1-3名,下设秘书部、学习部、人力资源与权益部、文艺部、网科部、体育部等,分别设正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

第七条  团学干行为规范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办事公正,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开拓创新;

()团结合作,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注意提高工作效率;

()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密切联系同学,虚心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

()注意同学的反馈意见,并做出谨慎,合理的安排;

()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反对营私舞弊,以权谋私诽谤攻击他人等有损组织的行为。

第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能

1.主席团

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本院团总支学生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关,实行集体领导制,向全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由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有对监督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执行权利。

1)监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议,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2)带领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面向全院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3)向各部部署工作,听取各部工作汇报,统筹、调查、指导和帮助各部开展工作和活动;

4)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增加团总支学生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5)负责向院党委、团总支指导老师请示和汇报工作。

2.团总支副书记

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干部协助团总支负责老师开展工作,并负责做好自己所分管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的指导工作

3、主席职责:

1)抓好学生会组织制度建设,布置、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

2)抓好学生会队伍建设,组织好学生会例会;

3)组织协调好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4)沟通学生会干部与学院的联系;

5)负责学生会内部考核、评比及其他联谊活动;

6)加强与其他学院学生会及其他单位的联系,增进了解,加强沟通;

7)及时向学院团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同团总支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总支的指导。

4.副主席职责:

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工作,并负责做好自己所分管部门的指导工作。

5.秘书部

1)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种规章制度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协助主席团监督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根据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对学生会工作做出整体布置,保证学生会工作有序地进行;

3)负责征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同学和学生会的沟通;

4)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人事安排及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5)整理学生会成员档案资料,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进行整理归档;

6)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项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

7)负责学生会全体成员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和监督;定期公布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进程,收集干部和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8)学生会例会及平时的考勤制度工作;

9)对各种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和存档;

10)完成团总支、主席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6.组织部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信息,负责团建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负责全院团员的团档整理、团证的注册以及团费的收缴;

2)通过多种途径,报道院内动态,了解和反映广大团员的思想情况;

3)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传递团建信息,促进本院团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4)充实和壮大团员队伍,培养实干型的干部,抓好本院团建工作;

5)协助院团总支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

7.宣传部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信息,负责日常海报的设计和制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是团总支学生会宣传的重要阵地。

1)负责节日及团总支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活动的宣传工作;

2)通过多种途径,报道院内动态,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情况;

3)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传递工作信息,促进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4)充实和壮大宣传队伍,培养实干型的宣传干部,抓好本院宣传队伍的建设;

5)协助院团总支学生会其他部门宣传出版工作。

8.学习部

通过组织一系列的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专业技能,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1)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通过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各种有关专业竞赛、学术研讨活动,协助学院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文化学术专题及专业技能讲座;

2)负责每学期的校级辩论赛相关工作,负责选拔和培训学院辩论队队员;

3)组织全院学生展开职业生涯训练,提高职业技能能力;

4)检查本院学术活动的开展情况,监督本院学习制度的执行,引导学生热心学术探讨和加强师范技能的培养,优化学习环境;

5)抓好同学们的专业学习,促进经验交流,提高英语四级、六级通过率;

6)加强师生间的教学联系,促进教学平衡。服务同学,锻炼同学,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9.人力资源与权益部

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拓宽生活服务渠道,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氛围。为学院各项活动拉取活动所需赞助经费,包括管理赞助经费的来源和出处。

 

1)组织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卫生活动,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配合学校杏园书香寝室评比活动等相关检查:晚起、晚归、宿舍内吸烟、酗酒、打牌、打游戏、使用违章电器、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的检查;

3)负责制定和完善必要的宿舍卫生及个人内务整理规章制度,检查和督促同学的执行情况,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宿舍卫生及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物资采购、监管工作;

5)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的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报账流程,公开公平,不贪赃枉法,不私自挪用公款。

6)人力资源与权益部的工作应该是长期、持续的,平时应多注意校园周围的商家和与学生生活相关的商家,本与其保持密切联系;

7)与宣传部,网课部合作,发挥协同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的本身特点,为有意合作的商家做出策划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学生会宣传部、网科部为各商家量身定做符合其要求、符合其特点的策划案吸引商家的赞助目光,争取商家的支持与赞助;

8)努力加强我院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推广学生会务实进取,勇于开拓的良好形象,促进学生会与社会经济实体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9)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心理活动月”系列活动,召开每年学院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系统培训,让学生干部真正帮到学院老师及学生。

10.文艺部

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集知识性、艺术性、群众性为一体的文艺活动,创造机会提高学生的文艺素质和鉴赏能力。

1)根据本院同学的特色,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传统,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指导各班级的文艺活动的开展,配合院团委、学生会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增进校园艺术的交流;

3)注意发现、选拔文艺人才,负责培训文艺骨干,带动全院文艺工作的蓬勃发展,比如声乐、舞蹈、小品、主持、武术等方面的人才;

4)组织各班文艺骨干培训活动,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5)加强与其他兄弟学院开展文艺联谊活动,促进院与院之间的交流;

6)举办针灸骨伤学院文艺晚会等文艺活动。

11.网科部

本着活跃科技学术活动的氛围,以宣传及开展活动的方式培养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各项科学技术水平。

1)广泛宣传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意义,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意识,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活跃校园科技学术活动的氛围,促进我校优良学风的形成和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

2)开展各种技能竞赛活动,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提高同学们的动手能力,培养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

3)定期开展计算机技能培训,提高全院同学计算机水平。

12.体育部

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定期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开展全院性的体育活动,发掘各班优秀运动员,组建各类运动队,负责训练工作,并组织参加全校性体育比赛;

2)指导各班级的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

3)加强与其他兄弟学院开展体育联谊活动,促进院与院之间的交流;

4)举办迎新杯篮球赛、迎新杯足球赛等体育活动。

第四章  换届及选举

第九条  换届选举形式:

针灸骨伤学院学生会成员由学生会和辅导员老师推荐相结合或者采取公共竞选团总支审核产生。各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个别替换,须由各部提名报学院团总支审批。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积极进步,能够时刻注意自己言行,传播有益同学身心健康的言论。

2. 能够主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科学文化知识。

3.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服务。

4.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

第十一条  学院各级学生会选举产生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二周,任期至下一学年改选换届结束。

第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任期为一年,原则上不得连任。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以四、五年制的一、二、三年级同学为主,原则上不接受实习生和当年毕业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针灸骨伤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针灸骨伤学院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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